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