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九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施行。1991年7月29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九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