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