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呼和浩特市邮政局是本市邮政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邮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