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六十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