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和担保机构,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自治县金融领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