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汛抢险任务的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储备的防汛物资应当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调用的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