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有效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或者村改居的社区,适用本实施办法。街道办事处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履行的职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