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市场,培育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鼓励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鼓励开拓农村技术市场,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向边远、贫困地区转移转化。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