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交易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