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自治县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事业,重视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民间艺术创作,丰富各族人民文化、体育生活。

自治县发展广播、电视、文学事业,保护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发掘和弘扬民族文化遗产。

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