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与金融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作出财政预算,自主地行使财政管理权,安排使用属于本县的财政收入,并设立民族机动专项资金。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本县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