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绿化费的管理。义务植树绿化费全额用于义务植树和林木的管护,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义务植树绿化费交费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