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