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计划用水户:是指日用水量十吨以上的单位和个人。

市政供水:是指由城市市政部门统一供应的自来水。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市政部门以外的企业或单位所建的供水设施自供或转供的水。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