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九条已废止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江河湖泊、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