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规章的备案审查第六十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于公布后30日内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