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的,应当提请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