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