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私营经济的发展,依法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