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其他权益保护第三十条已废止私营企业职工有权依法享有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