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经营权益保护第十七条已废止私营企业对其生产、经营的商品以及提供的劳务,可以自主定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