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珠海保税区条例/第七章 建设与房地产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保税区内的企业、机构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可以依法转让、租赁、抵押,但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依法纳税。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