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珠海保税区条例/第四章 经营规则第二十四条有效保税区内的企业在保税区内举办境外商品和非保税区商品的展示活动,展示的商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