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珠海保税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珠海保税区,位于珠海市洪湾工业区内,是由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