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好珠海保税区,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珠海保税区的批复》和《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等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