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二章 基层人民武装部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第十一条已废止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人民武装学校毕业生和退出现役的军官中选配,也可以从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其他人员中选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录用,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共同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干部管理范围。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