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宣传资料等途径宣传献血科学知识、献血者权利义务。

为保障公民临床用血的需要,医务人员应当告知患者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规定和医学知识,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或者患者家庭成员献血。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