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七章 投诉第四十一条已废止投诉内容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