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章 道路运输安全第五十五条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总质量十二吨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牵引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上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