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上传的培训记录进行核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