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省际、市际班线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鼓励应用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售票,逐步与铁路、民航、水运等售票系统对接,推进联程联运和一票制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