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健全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机制,支持、引导老年人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开展关爱互助活动;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形式,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土地流转等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本村老年人的养老支出。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