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在城市应当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创建卫生城市。在农村以改水、改厕、健康教育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促进文明村镇建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