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条已修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提案人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