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可按开垦面积或者水土流失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五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