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在松涛水库从事各种生产、生活活动应当遵守水库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妨碍松涛水库的工程安全。在松涛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渡口或者从事水产养殖、捕捞、旅游等活动,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得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