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在松涛水库保护范围内,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人工林采伐许可证时,应当征求松涛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意见,并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