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建立本省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认定制度、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制度,每年公布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自主创新产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