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线路、景点、交通工具、食宿标准、价格等提供旅游服务,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