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用具、玩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