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正在接受收容教养、服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和法律、道德、文化、职业技术教育,为其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