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寄宿制学校,并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