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禁止在旅游区采石,采矿、挖沙、筑坟、采伐林木、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