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及时救护受伤害学生或者未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对事故扩大造成的损失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