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条已修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