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