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