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公布的《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