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县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系指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各类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